今年以來,全市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省委、市委優化營商環境打贏攻堅之戰工作部署,把政治監督與作風建設有機融合,以政治生態的持續凈化,引領營商環境的優化升級?,F對三起破壞營商環境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一、沈陽市公安局皇姑分局原政委吳昊破壞執法環境、經營環境問題。
2012年至2023年,吳昊任市公安局鐵西分局工人村派出所所長,沈河分局皇城派出所所長,蘇家屯分局副局長,皇姑分局副局長、政委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案件處置、治安管理、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結算等方面,為多家企業提供幫助,并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吳昊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1月,吳昊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二、沈陽市于洪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委員王忠澤破壞司法環境問題。
2008年10月至2023年7月,王忠澤利用職務便利,在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借款合同糾紛等案件審判中,為多家企業提供幫助,并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王忠澤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12月,王忠澤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三、法庫縣水利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海波破壞經營環境問題。
2019年9月至2023年4月,王海波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結算等方面,為多家企業提供幫助,并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王海波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1月,王海波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上述三起破壞營商環境典型案例,有的對辦事企業吃拿卡要,破壞公平競爭的經營環境;有的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破壞文明規范的執法環境;有的司法不公、司法腐敗,破壞公平公正的司法環境。
全市各級黨委(黨組)要結合開展的黨紀學習教育和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切實擔負起優化營商環境政治責任,統籌抓總、一體推進,健全各負其責、統一協調的責任格局,打好解決制約振興發展突出問題的殲滅戰。各級“一把手”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領導班子成員要切實履行“一崗雙責”,靠前指揮、引領帶動,培養鍛造更多敢攻堅、能攻堅、善攻堅的精兵強將。各職能部門要認真履行好“管行業就要管行風”的監管責任,勇挑重擔、通力配合,有力有效糾治企業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行業亂象,營造尊商重商、親商安商的良好環境。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立足監督職責,強化部門協同,加強督辦指導,把黨紀教育、糾風治亂、查處案件與推動發展有機結合起來,圍繞“改作風”督促履責,聚焦“小切口”靶向治理,緊盯“中梗阻”監督執紀,做好容錯糾錯鼓勵擔當,以真功實效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實現沈陽全面振興新突破夯實基礎、蓄勢聚能。